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及自治区政协委员张立君、杨淑丽反映,近年来随着“互联网 ”及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出现了大量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运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解决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组织建设和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是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焦点和难点。但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仍存在规避劳动关系现象突出,用工形式难界定等问题。部分企业为最大可能规避应承担的责任,采取加盟、代理等方式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导致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等多种不同的劳动法律关系杂糅,劳动关系界定困难。
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缺乏以人为本的用工理念。据问卷统计数据,超过56%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每天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为了获取更高的报酬,“四季无休、三餐不定、两腿不停”成了工作常态。在“双11”等网购高峰期,快递小哥甚至要通宵工作。快递员、外卖员在派送赶时间时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行业管理有待规范,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不全。不少新业态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通过层层分包以及采取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骑手安全承诺书”等形式,规避承担社保缴纳义务。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预期不稳定,不能充分理解“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养老保险政策优势,以个人或者企业平台职工名义参保的意愿不强。固原市的网约车、快递企业和外卖送餐平台大部分都是加盟模式,加盟店很少与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和外卖送餐员签订劳动合同,也几乎不主动为这部分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
行业监管不到位,协调联动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单位对本领域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底数不清,存在失管、漏管的问题。从事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虽与共享平台通过服务签约形成一定的约束关系,但由于新就业形态弹性化用工的特点,落实到监管上难度较大。如,目前货运行业新就业形态在不同企业、地域的标准不一,服务过程不连续,缺少后续跟踪服务,形成无序化管理的局面,从而加剧了从业人员的劳动风险。
建议,完善顶层设计,健全非传统劳动关系权益保障机制。构建新型社会保险体系。由政府部门主导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构建政府、用工方、从业者三方共同承担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研究出台宁夏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等有关规章制度,将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纳入法律保护框架,制定更加具体的劳动关系认定细则和标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权益。加强权益保障机制探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排摸梳理新型就业群体的分布结构、人员规模及发展趋势,并针对该群体的劳动关系、收入保障、职业风险、法律保护等问题,在现行政策措施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企业监管力度。加强企业监管。相关部门要从工资报酬、社会保障、纠纷处理等方面作出规范指引,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从业者权力清单条款,引导平台企业在劳动权益保障上承担更多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行业监管部门之间应畅通信息、互帮互助,联合建立平台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措施,建立常态化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积极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建立适合新业态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完善培训学习机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补贴,促进新就业群体技能技术提升,多渠道保障新就业群体的稳定性。
注重方式方法,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方式。加强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保障新业态权益的政策举措,让广大新业态从业人员充分了解政策导向、享受政策红利,提升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拓宽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45热线作用,及时处理线上咨询、线上投诉。积极鼓励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和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监察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新业态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合力。组建权益保障协调机构。建议由人社、市场监管、司法、工会等多部门组成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完善从业者纠纷处置和权利救济途径。政府可通过一体化平台开通“一键维权”通道,为从业者提供调解纠纷、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
强化工作措施,发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行业治理作用。强化党建带群建作用。通过“组织在找您”工作措施,最大范围地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群团组织,将更多灵活就业人群纳入群团组织互助保障计划中来,并与平台企业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升从业者劳动条件和待遇。加强行业协会职能。赋予协会部分监管权力,重点就劳动定额标准、最长工作时间、计件工资单价、社会保障缴费等内容与平台企业协商制定约束劳资双方的行业规范,督促新业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平台采取“员工制”用工模式。由行业协会统筹协调,引导平台与从业者签订双方协议,明确平台用工法定保障义务,把工伤保险参保等内容逐步纳入平台用工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