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委员会召开的委员会议、主任会议及相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安排委员会各项活动,做好秘书、联络、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整理委员会活动中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组织撰写专题调研报告。
五、负责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联谊工作以及有“三胞”关系的自治区政协委员、在银全国政协委员及其亲属的联络联谊工作。
六、为我区的“引才、引资、引智”工作牵线搭桥。
七、收集、研究“三胞”关系和台港澳情况,编辑台港澳侨信息及相关信息,开展对台港澳的宣传工作。
八、同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
九、做好来访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的接待工作。
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