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3年1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行职责,聚焦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
截至1月13日12时,共收到提案818件。提案审查委员会依据《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审查实施细则》,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立案630件(清单式提案316件),合并处理的提案79件,未予立案188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517件,占82.1%;集体提案113件,占17.9%。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256件,占总数的40.6%;政治建设方面提案38件,占6%;文化建设方面提案100件,占15.9%;社会建设方面提案216件,占34.3%;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20件,占3.2%。从审查情况看,提案内容丰富,选题精准,具有较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凝聚着广大委员的智慧和心血,彰显了新一届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发挥特色优势,汇聚共识合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大会闭幕后,自治区政协将召开提案交办会,将提案交送承办单位办理。对未立案的提案,部分将作为意见建议转送有关部门,或建议提案者修改完善后提交。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处理。